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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過了十四年,我再次上耶路撒冷去,這次是和巴拿巴,並且帶著提多一同去的。 2 我是順從啟示去的;在那裡我對他們說明我在外族人中所傳的福音,私下講了給那些有名望的人聽,免得我從前或現在都白跑了。 3 與我同行的提多,雖然是希臘人,也沒有強迫他受割禮; 4 這是因為有些混進來的假弟兄,暗暗地來偵查我們在基督耶穌裡享有的自由,為的是要轄制我們。 5 對這些人,我們一點也沒有讓步妥協,為了要使福音的真理存留在你們中間。 6 至於那些被認為有名望的人(無論他們從前怎麼樣,都與我無關; 神不以外貌取人),他們並沒有給我增加甚麼; 7 反而因為看見我受託傳福音給沒有受割禮的人,就像彼得受託傳福音給受割禮的人一樣, 8 (因為運行在彼得裡面,使他作受割禮者的使徒的那一位,也運行在我裡面,使我作外族人的使徒,) 9 又知道我蒙了 神的恩,那幾位被譽為柱石的雅各、磯法和約翰,就向我和巴拿巴伸出右手互相許諾,我們要到外族人那裡去傳福音,他們要到受割禮的人那裡去傳福音; 10 只是要我們記念窮人,這本來也是我一向熱心作的。 11 可是,磯法到了安提阿的時候,因為他有該責備的地方,我就當面反對他。 12 從雅各那裡來的人還沒有到以前,他和外族人一同吃飯;但他們來到了,他因為怕那些守割禮的人,就從外族人中退出來,和他們分開。 13 其餘的猶太人也和他一同裝假,甚至連巴拿巴也受了影響,跟著他們裝假。 14 但我一見他們所行的不合福音的真理,就當眾對磯法說:“你是猶太人,生活既然像外族人而不像猶太人,怎麼還勉強外族人跟隨猶太人的規矩呢?” 15 我們生來是猶太人,不是外族中的罪人; 16 既然知道人稱義不是靠行律法,而是因信耶穌基督,我們也就信了基督耶穌,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,不是靠行律法;因為沒有人能靠行律法稱義。 17 如果我們尋求在基督裡稱義,卻仍然是罪人,難道基督是使人犯罪的嗎?絕對不是。 18 我若重建我所拆毀的,就證明自己是個有過犯的人。 19 我藉著律法已經向律法死了,使我可以向 神活著。 20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;現在活著的,不再是我,而是基督活在我裡面;如今在肉身中活著的我,是因信 神的兒子而活的;他愛我,為我捨己。 21 我不廢棄 神的恩;如果義是藉著律法而來的,基督就白白地死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