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4
第九年十月十日,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: “人子啊!你要記下今天的日子,因為巴比倫王就是在這一天圍困耶路撒冷。 你要向這叛逆的民族設比喻,對他們說:‘主耶和華這樣說:把鍋放在火上,放好了,就把水倒在鍋裡; 把肉塊,就是所有肥美的肉塊,腿肉和肩肉,都放進鍋裡;用上好的骨頭把鍋裝滿。 要選用羊群中最好的,把柴堆放在鍋底下,使鍋沸騰,把骨頭煮在鍋中。 “ ‘因此,主耶和華這樣說:流人血的城,就是長鏽的鍋,有禍了!它的鏽未曾除掉,要把鍋裡的東西一塊一塊取出來,不必為它們抽籤。 因為她所流的血還在城中;她把血潑在光滑的磐石上,不是倒在地上,被塵土掩蓋。 我為了發烈怒,好施行報應,就把她的血倒在光滑的磐石上,以致不得掩蓋。 因此,主耶和華這樣說:流人血的城,有禍了!我也必把柴堆加大。 10 你要多加柴枝,點上火,混和香料,把肉煮爛,使骨頭燒焦; 11 然後把空鍋放在炭火上,使鍋燒熱,使銅燒紅,使其中的污穢熔化,使它的鏽得以除淨。 12 這鍋真叫人疲累!它厚厚的鏽總沒法除掉,就是用火也不能除掉。 13 你的污穢就是淫蕩。我想要潔淨你,你卻不願意潔淨,所以你的污穢再不能得到潔淨,直等到我向你發的烈怒止息。 14 我耶和華已經說了。時候到了,我必成就;我必不退縮,必不顧惜,也不改變心意;我必照著你的所作所為審判你。這是主耶和華的宣告。’ ” 15 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: 16 “人子啊!我要打擊你,把你眼中所喜愛的奪去,你卻不可悲哀,不可哭泣,也不可流淚。 17 只可靜默地歎息,不可為死人哀悼;你的頭上仍要纏著頭巾,腳上仍要穿著鞋子;你不可蒙著臉,也不可吃為喪家預備的食物。” 18 於是我在早上對眾人說了這事,晚上我的妻子就死了;次日早晨我就照著所吩咐我的行了。 19 眾人問我:“你不告訴我們你這樣行與我們有甚麼關係嗎?” 20 我回答他們:“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: 21 ‘你要告訴以色列家,主耶和華這樣說:看哪!我必使我的聖所被褻瀆,這聖所就是你們所誇耀的勢力,眼所喜愛的,心中所愛惜的。你們遺下的兒女,都必倒在刀下。 22 那時你們要照著我所行的去行;你們不可蒙著臉,也不可吃為喪家預備的食物。 23 你們的頭上仍要纏著頭巾,腳上仍要穿著鞋子;你們不可悲哀,不可哭泣;但你們必因自己的罪孽相對歎息,衰弱而死。 24 以西結必成為你們的一個兆頭;凡他所行的,將來你們也要照樣行。這事來到,你們就知道我是主耶和華。’ 25 “人子啊!我從他們中間奪去他們的堡壘、他們所喜歡的榮耀、他們眼所喜愛的、心所崇尚的和他們的兒女的時候, 26 豈沒有逃脫的人來到你那裡,使你聽見這事嗎? 27 那時,你要向逃脫的人開口說話,不再作啞巴。你必成為他們的一個兆頭。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。”